《出生医学证明》遗失了应如何补办?
答:当事人向原签发机构辖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提出补发申请,并提交新生儿父母的书面申请、原签发机构提供的签发记录、新生儿父母的有效身份证件、在地市级以上公开发行的报纸上刊登的相关遗失声明,新生儿未登记户口的,还应提交新生儿父母双方户籍所在地户口登记机关出具的尚未登记户口的证明等材料后予以补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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