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卫生计生局办公室转发关于开展广东省卫生计生系统食品安全首席专家遴选聘任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卫生计生局,市疾控中心、市检测检验中心:
现将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开展广东省卫生计生系统食品安全首席专家遴选聘任工作的通知》(粤卫办函〔2015〕397号)转发给你们,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各县(市、区)卫生计生局、市疾控中心、市检测检验中心可按《广东省卫生计生系统食品安全首席专家遴选管理方案》(下简称《方案》)的要求,组织符合条件的人员推荐为省卫生计生系统食品安全首席专家,推荐表及相关佐证材料于2015年9月1日前报省疾控中心。
二、市级卫生计生系统食品安全首席专家遴选管理工作委托市疾控中心负责,建立我市食品安全首席专家制度。参照省《方案》,各地各单位推荐1名市级食品安全首席专家,有关材料于2015年9月1日前报市疾控中心。市疾控中心结合我市实际,于9月15日前完成遴选工作,原则上确定1名市级食品安全首席专家报我局公示后予聘任并报省卫生计生委食品处备案。
联系人:市卫生计生局疾控科 谢汝潘,电话:3180098,邮箱:yj3180098@163.com ;市疾控中心公卫科庞天才,电话:2238425,邮箱:gwptc@163.com。
阳江市卫生计生局办公室
2015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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