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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求问医院追费相关制度
游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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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对方全责。交强险加自身垫付等已支付一定费用后,只欠医院方面1000多元又开始追费,目前欠费医院方面8000多元,每日加追,但受害者无力支付,主治医生经常催促受害者出院,即使基本恢复还没达到。对方还有商业险。请问医院方面的做法符合法律规定吗?请问受害者方面该如何应对医院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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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
您好,关于您反映的问题,经调查,现回复如下:
医院有及时提醒患者及其家属缴交住院费用的义务,但不会因欠费问题而使患者得不到及时、必要的救治,危害患者健康。若患者身体状况达到出院标准,医院会建议患者办理出院手续,并做好出院后用药、随诊等注意事项的告知工作。作为患方,应加强与医院的沟通,在治疗费用、住院期限等问题上与院方达成一致意见,积极配合医院的治疗,及时缴纳应付的治疗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