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江市医疗机构设置受理公示(阳卫机构示[2017]第0010号)
根据《卫生部关于医疗机构审批管理的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现对同意受理的医疗机构设置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后5个工作日内向市卫生计生局医政科提出。公示内容如下:
设置人(单位):叶明珠
类别: 口腔诊所
名 称: 阳江江城叶明珠口腔诊所
选址:阳江市江城区体育北路299号恒隆共青湖山庄1幢1层108号商铺
所有制形式:私人
经营性质:营利性
牙椅:2张
服务对象:社会
诊疗科目: 口腔科:牙体牙髓病专业/牙周病专业/口腔粘膜病专业/儿童口腔专业/口腔修复专业/口腔正畸专业/预防口腔专业***
联系电话:市卫生计生局医政科 3180018
地址:市区新江北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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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江市卫生计生局
2017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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