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卫生计生局四项举措有效推进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工作
根据省有关工作部署,市卫生计生局多举措开展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工作,各农村贫困人口大病患者专项救治定点医院依托社保系统逐步完善一站式结算等相关工作,为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工作提供了快速通道,减少了救助对象的报销程序和报销时间,减轻了救助对象垫付医疗费用的负担,为救助对象提供了更为便捷的服务。
一是明确部门职责,制定工作方案。为明确各相关单位工作职责,统筹开展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工作,市卫生计生局联合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扶贫办制定了《阳江市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待各相关单位会签后印发。
二是确定定点医院,积极开展医疗救治。我市确定阳江市人民医院、阳江市中医医院、阳江市妇幼保健院和阳江市公共卫生医院为实际医疗救治定点后备医院,各县(市、区)卫生计生局医疗救治定点医院待定。
三是多部门联合,推进一站式结算。目前,我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已与扶贫、民政、人社等部门对接,加强医疗救助与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信息系统的对接,实现了“患有大病”的贫困人口信息、就医信息、医疗费用信息和基本医疗保险支付信息的共享,定点医院基本实现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一站式”直接结算。
四是组织开展筛查,分类实行救治。根据市扶贫办提供“广东扶贫大数据平台”系统中建档立卡监测监控状况为“患有大病”的贫困人口信息,组织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开展筛查,并将我市2018年第一季度救治的符合条件的对象列入《阳江市农村贫困人口大病患者专项救治工作台账》。据统计,我市2018年第一季度共筛查“患有大病”的贫困人口903人,救治农村贫困人口大病患者108人,患者总费用1042578.19元,报销费用865077.84元,自付费用177500.35元,自付比例1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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