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卫生部关于医疗机构审批管理的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现对同意受理的医疗机构设置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后5个工作日内向市卫生计生局医政科提出。公示内容如下:
设置人(单位):李艳春
类别:中医(综合)诊所
名称:阳江江城李艳春中医(综合)诊所
选址:阳江市江城区金郊集贸市场创业路边G4-11-3
所有制形式:私人
经营性质:营利性
床位:无
服务对象:社会
诊疗科目:中医科***
联系电话:市卫生计生局医政科3180018
地址:市区新江北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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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江市卫生计生局
2018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