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阳江市医疗联合体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阳府办〔2017〕30号)

作者:未知 来源:阳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7年12月01日 15:30 点击数:315 字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各单位:

《阳江市医疗联合体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七届十三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卫生计生局反映。

阳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1月30日

阳江市医疗联合体建设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和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7〕32号)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和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办〔2017〕49号)精神,推进医疗联合体(以下简称医联体)建设和发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到2017年底,基本搭建医联体制度框架,全面启动多种形式的医联体建设试点,全市三级公立医院全部参与并发挥引领作用。阳江市人民医院医院集团继续加强和完善医联体建设,阳江市中医医院牵头建成一个具有中医服务特色的医联体。市区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全部参与医联体。阳西县组建以阳西县人民医院为龙头的紧密型县镇村一体化的医疗共同体(以下简称医共体)。阳东区、阳春市各构建一个医共体试点。通过整合区域内医疗资源,促进医疗卫生工作重心下移和优质医疗资源有序有效下沉,医疗资源利用效率和整体效益进一步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诊疗量占总诊疗量比例达到65%以上,居民两周患病首选基层医疗机构的比例达到70%以上,县域内就诊率提高到90%左右,就医秩序更加合理规范。

到2020年,充分总结试点经验,全面推进医联体建设,增加建设好一到两个有明显成效的医联体,形成较为完善的医联体政策体系。全市所有二级公立医院和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参与医联体,形成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模式。

二、逐步形成多种形式的医联体组织模式

(一)城市医疗集团。继续加强和完善阳江市人民医院医院集团建设,通过对江城区人民医院进行托管,对双捷镇卫生院、埠场镇卫生院和高新区人民医院、平冈中心卫生院进行集团化管理,以对口帮扶、技术支持为纽带形成松散型合作,并不断扩大帮扶的业务范围和加大扶持的力度,引导优质医疗资源下沉,提升基层医疗服务能力。待条件成熟后,可在医院集团内对江城区人民医院、双捷镇卫生院、埠场镇卫生院进行完全托管,实行人、财、物统一管理模式,组建成紧密型医联体。同时在巩固完善对江城区和高新区集团化管理的基础上,逐步扩大推广范围,将完成整体搬迁后的阳江市第三人民医院以及城东、城南、白沙、岗列4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纳入医院集团管理。阳江市中医医院发挥全市唯一三级甲等中医医院的龙头作用,联合阳江市中西医结合医院、海陵试验区人民医院和闸坡镇卫生院、海陵卫生院,以及城西、城北、南恩、中洲4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组建成一个具有中医服务特色的阳江市中医医院集团。通过定期派驻医生、组建联合病房、重点专科对口扶持等方式,建立双向转诊、检查互认和远程会诊等机制,带动基层医院、镇卫生院、社区服务中心开展中医特色服务。

(二)县域医共体。重点探索实行以县级政府举办的综合医院、中医院、妇幼保健院为龙头,镇卫生院为枢纽,村卫生站为基础的县镇村一体化管理模式,构建三级联动的县域医疗服务体系。

作为省的医共体试点县,阳西县实行以阳西县人民医院为龙头,横向整合县级3家公立医院(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县妇幼保健院),纵向联合8家镇卫生院及其辖区内的村卫生站实行县镇村一体化管理。组建一个以县人民医院为龙头,县中医院、县妇幼保健院和镇卫生院、村卫生站为成员单位的紧密型县镇村一体化的医共体,实行人、财、物统一管理,构建县镇村三级联动的县域医疗服务体系。

阳春市由阳春市人民医院、阳春市中医院、阳春市妇幼保健院(阳春市第二人民医院)分别牵头,联合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镇卫生院组建以人才共享、技术支持、检查互认、服务衔接等为纽带进行合作的三大医共体。其中阳春市人民医院联合春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春湾中心卫生院(阳春市第三人民医院)及马水镇、三甲镇、河口镇、圭岗镇、石望镇卫生院组建一个医共体;阳春市中医院与潭水中心卫生院及岗美镇、陂面镇、八甲镇、永宁镇卫生院构建成一个医共体;阳春市妇幼保健院(阳春市第二人民医院)联合河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合水中心卫生院及松柏镇、河口镇、双滘镇卫生院组成医共体。

阳东区由区人民医院牵头,联合东城镇卫生院、雅韶镇卫生院及东城镇、雅韶镇辖区内村卫生站共同构建一个紧密型县镇村一体化医共体试点。医共体内建立纵向合作关系,从对口帮扶、技术合作等方式起步,逐步深化合作,最后实现“四个统一”,即统一调配人力资源、统一核算医疗服务成本、统一绩效考核办法、统一管理和分配医疗收入。在总结成功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推广范围,将合山、大沟中心卫生院和大八镇、那龙镇、红丰镇、北惯镇、塘坪镇、新洲镇、东平镇卫生院全部纳入医共体建设。

阳西县、阳春市、阳东区组建的所有医共体与阳江市人民医院医院集团、阳江市中医医院集团、阳江市妇幼保健专科联盟、阳江市公共卫生专科联盟建立合作关系,通过技术支持、双向转诊、服务衔接、专科共建等方式开展纵向合作。

(三)跨区域组建专科联盟。阳江市人民医院和阳江市中医医院分别牵头建立专科联盟,联合全市大部分二级以上医院和镇卫生院,通过人员、技术等优质专科医疗资源共享和下沉,开展专科共建,全面提升签约医疗机构相关专科能力建设。阳江市妇幼保健院牵头组建一个由各级妇幼保健院(所)和部分综合医院、镇卫生院为成员单位的阳江市妇幼保健专科联盟。阳江市公共卫生医院以特色专科技术力量为支撑,牵头组建阳江市精神病、感染性疾病专科联盟,以特色专科为纽带,实现精神病、感染性疾病上下双向转诊。

鼓励推动县级若干医联体与部属、省属、医药院校的附属医院跨区域建立合作关系。鼓励三级医疗机构之间以特色专科为纽带整合力量提升重大疾病诊治能力,横向盘活现有优质医疗资源。

(四)发展远程医疗协作网。大力推进面向基层、偏远和欠发达地区的远程医疗服务体系建设,统筹推进各医院集团和医共体发挥资源、技术和设备优势,逐步建立远程会诊中心、病理诊断中心、医学检验中心、影像中心、心电诊断中心、急危重症救治中心、继续教育中心和消毒供应中心,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远程会诊、远程病理诊断、远程影像诊断、远程心电诊断、远程培训和远程教学等服务,实现服务供给一体化、医疗质量质控同质化和检查检验结果互认。鼓励医院集团和医共体的牵头单位建立远程会诊中心,上联省级医院,下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利用信息化手段促进优质医疗资源纵向流动。逐步建立新型互联网诊疗、教学、培训一体的模式,提高优质医疗资源可及性和医疗服务整体效率。

(五)其他。在已建立的对口支援关系基础上,通过托管区域内县级医院等多种形式组建医联体,三级公立医院要向县级医院派驻管理团队和专家团队,重点帮扶提升县级医院医疗服务能力和水平。鼓励社会办医疗机构参加医联体建设。鼓励支持医联体或县级医院与省级公立医院,跨区域组建医疗集团或建立合作关系,辐射带动区域医疗服务能力提升。

三、完善医联体内部分工协作机制

(一)完善组织管理和协作机制。制定医联体章程,规定主体单位与其他成员单位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完善医疗质量管理等制度。鼓励医联体探索在医院层面成立理事会。

(二)建立责任共担和利益共享机制。对医联体内部因双向转诊等互有参与业务产生的业务收入、医保基金的结余留用,探索实行按一定比例在牵头单位和成员单位之间进行分配。因管理不善等原因造成的医保基金超支等亏损,应由医联体牵头单位、成员单位和医保基金共同分担。

(三)落实医疗机构功能定位。三级医疗机构要逐步减少常见病、多发病、病情稳定的慢性病患者比例,基层医疗卫生及专业康复、护理等机构为诊断明确、病情稳定的患者提供治疗、康复、护理等服务。通过签约服务,畅通医联体内部转诊机制,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要为医联体内上转的患者优先安排检查检验、设立住院绿色通道等服务,基层医疗机构要重点畅通诊断明确、病情稳定患者和术后康复期患者的下转通道。

(四)扎实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在医联体内加快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优先覆盖老年人、孕产妇、儿童、残疾人等重点人群,通过签约服务,鼓励和引导居民在医联体内到基层首诊,上级医院对签约患者提供优先接诊、优先检查、优先住院等服务。到2017年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覆盖率达到30%以上,重点人群签约服务覆盖率达到60%以上;到2020年,力争将签约服务扩大到全人群。

(五)完善药品集中采购第三方交易模式。落实医联体药品分类采购。区分药品不同情况,通过招标、谈判、直接挂网等方式,以合理的优惠价格采购药品。坚持带量采购原则,以全市为单位在省第三方电子交易平台统一采购、统一配送,或者采取全市为单位跟随广州或深圳GPO采购药品及耗材。年内全面执行“两票制”,减少流通环节,挤掉药价虚高水分,减轻群众负担。

四、促进医联体内部资源上下贯通

鼓励医联体内医疗机构在保持行政隶属关系和财政投入渠道不变的前提下,统筹人员调配、薪酬分配、资源共享等,形成优质医疗资源上下贯通的渠道和机制。

(一)促进人力资源有序流动。医联体内统一调配资源,统筹薪酬分配。通过建设发展医院集团主动将优秀医务人员和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鼓励医联体内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派出专业技术和管理人才,主动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进修学习机会。在编制隶属关系不变的前提下,探索推进人才县管镇用、镇管村用,建立人才柔性流动机制。

(二)推动信息互通。按照省卫生计生委工作部署,积极配合做好广东省全民健康信息综合管理平台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信息系统的建设工作,推动医联体内实现电子健康档案和电子病历的连续记录和诊疗信息互联互通,便捷开展预约诊疗、双向转诊、健康管理、远程医疗等服务。到2017年底,分级诊疗管理信息系统基本覆盖全部二级三级医疗机构和80%以上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探索实行远程医疗收费和支付政策。

(三)推动服务共享。依托医联体内牵头单位的影像、检验、病理、心电诊断等优势资源,建立区域医学影像中心、远程会诊中心、检查检验中心、消毒供应中心、后勤服务中心等,实现医联体内服务供给一体化、医疗质量质控同质化和检查检验结果互认。鼓励社会资本开设独立医学影像、医学检验、消毒供应等第三方技术服务机构。鼓励探索建立医联体内统一的药品招标采购、配送和管理平台,形成医联体内处方流动、药品共享与配送机制。各级医疗机构(含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备使用国家基本药物(含省增补基本药物)的品规数量和金额比例不再作具体要求。鼓励各地实行区域一体化药品配送和不同级别医疗机构间高血压、糖尿病、肿瘤、重性精神病等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的药品衔接工作,保障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药品供应。

五、保障政策

(一)落实政府办医的主体责任。各地人民政府要落实办医主体责任,落实公立医院投入政策,建立财政补助资金与绩效评价结果挂钩机制。医联体内各医疗机构的产权归属保持不变,继续按照原渠道拨付财政补助经费。2017年10月底前,各县(市、区)要出台推进医联体建设的工作方案。全市所有三级公立医院都要启动医联体建设工作。2017年底前,阳西县、阳春市、阳东区要启动县域医共体试点工作。

(二)明确部门职责。市卫生计生局要进一步细化医联体建设的配套措施,加强对各地、各有关单位推进医联体建设的指导和监管,及时协调解决推进医联体建设中的具体问题。市发展改革局要完善医药价格政策配套措施,建立动态医疗服务价格调整机制。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强医保医疗服务监管,完善医联体医保支付政策配套措施,按照省的要求,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完善绩效工资分配机制。市财政局要按规定落实财政补助政策。

(三)发挥医保经济杠杆作用。合理确定三级医院、二级医院、镇卫生院等不同级别、不同类别医疗机构的支付标准,在医联体内按规定转诊的病人按照连续的诊疗过程累计计算起付线,符合条件的日间手术和日间化疗按规定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对医联体实行在总额控制下按病种分值结算、医保总额付费的支付方式。按照属地结算、属地管理的原则,根据当地医疗保险基金当期控制总额及医联体内各定点医疗机构所得病种分数情况,对医联体的住院医疗总费用进行分配和结算,精神疾病住院患者实行按床日付费,建立健全“总额预付、结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担”等激励约束机制,激励医疗机构提高服务效率和质量。

(四)完善人员保障和激励机制。按照“允许医疗卫生机构突破现行事业单位工资调控水平,允许医疗服务收入扣除成本并按规定提取各项基金后主要用于人员奖励”的要求,制定和出台与医联体相适应的绩效工资政策和分配激励机制的实施方案。允许将收支结余的部分资金按规定用于奖励性分配。将基层工作经历作为医联体内医务人员职称职务晋升的条件之一。

(五)建立与医联体相适应的绩效考核机制。市卫生计生局要严格按照省卫生计生委的要求,将医联体考核指标体系纳入全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检查考核框架,重点考核医联体技术辐射带动情况、医疗资源下沉情况等,不单纯考核业务量,要将三级医院医疗资源下沉情况、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协作情况以及基层诊疗量占比、双向转诊比例、居民健康改善等指标纳入重点考核内容,将考核评价结果作为人事任免、评优评先等的重要依据,并与医务人员绩效工资、进修、晋升等挂钩。医联体建设任务与分级诊疗制度建设按省的要求一并纳入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检查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