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28365.com 阳江市财政局关于做好计划生育家庭意外伤害保险工作的通知

作者:家庭发展科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7年12月29日 19:25 点击数:355 字号:【

各县(市、区)卫生计生局、财政局、市直各单位、中央、省驻阳江各单位:

根据广东省计生协《关于开展计划生育家庭意外伤害保险的通知》(粤计生协[2009]1号)、《关于转发〈中国计划生育协会关于进一步推动计划生育家庭意外伤害保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的通知》(粤计生协[2009]13号)要求,为进一步完善我市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提高计生家庭抵御意外伤害风险的能力,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就做好计划生育家庭意外伤害保险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开展计划生育家庭意外伤害保险工作,是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决定》中有关“构建有利于计划生育的家庭发展支持体系”的具体措施,是改革完善我市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体系的要求,是开展生育关怀行动的重要内容,是帮助计划生育家庭解决最担心、最直接、最现实问题的具体行动,充分体现了党和国家对计划生育家庭的关心和支持。各级政府和卫生计生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将计划生育家庭意外伤害保险工作纳入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采取有力措施,确保该项工作落实到位。

二、明确任务,健全机制

(一)计划生育家庭意外伤害保险的主要内容、保费及保险金额

1.计划生育家庭意外伤害保险的主要内容

为符合条件的计划生育家庭投保意外伤害保险,即一张保单保全家(6名家庭成员以内)。保险内容包括因意外导致死亡、伤残及所生产的医疗费用。

2.保费:每年每户30元。

3.保险金额

(1)因意外导致家庭成员死亡、伤残的,保险金额每户3万元;

(2)因意外导致的医疗费用,保险金额每户0.3万元。

(二)保险对象范围

1.全市农村计划生育纯二女家庭;

2.从2016年起,我市自主选择落实结扎措施的计划生育家庭。

保险对象资格,由属地镇(街道)计生办审核确认。

(三)保费承担

计划生育家庭意外伤害保险保费,由市、县(市、区)两级财政按4:6比例共同承担。保费每年列入市、县(市、区)两级财政预算,按实际投保对象专项划拨。

三、落实责任,加大宣传

各级卫生计生部门、计划生育协会负责落实政策、组织协调并进行监督检查与考核。要积极会同承保的保险机构制定具体的合作协议和实施细则,做好投保和理赔工作,及时收集和掌握全市工作动态,定期上报计划生育家庭投保和理赔情况。要广泛深入开展宣传,让群众全面了解有关保险内容、政策意义和实施对象。

四、具体的实施办法由市卫生计生局另行制订。

五、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自施行之日起有效期5年,在有效期内,可根据实际按规定进行修订或废止。

?

?

?

?????????????? 阳江市卫生计生局??????????????????????? ?阳江市财政局

???????????????????????????????????????????????????????????????????????? 2017年12月19日

?

?

?

?

?

?

?

?

?

?

?

?

?

?

部门规范性文件编号:阳部规[2017]16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