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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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标题: | 关于2018年阳江市基层卫生计生定向培养政策 | ||||
来信人: | 吴** | 来信日期: | 2018-05-13 13:00:59 | 信件编号: | 20180513******35 |
信件内容: | 求高考选报阳江市农村卫生计生人员定向培养的有关政策、报名条件和流程 |
办理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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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进度: |
网友:
您好!对您咨询的问题,现答复如下: 根据省卫生计生委等6部门《关于印发广东省订单定向培养农村卫生人才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卫〔2014〕21号)精神,从2014年秋季入学起,全省实施订单定向培养医学生计划,定向培养的医学生分为3年制专科和5年制本科两种,主要面向乡镇、村级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一、招生对象。志愿从事农村基层医疗卫生工作,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高考成绩分别达到省招委会划定的本、专科定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并填报定点院校定向培养志愿的广东藉考生。定向培养医学生主要招收农村生源,优先录取定岗单位所在县(市、区)生源。 二、招生程序。订单定向培养计划作为定向就业招生计划,纳入普通高等学校年度招生规模。对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考试的考生,单列志愿、单独划线录取。全省每年根据各县(市、区)定向培养实际需求,安排当年度招生计划,并由广东省招生办公室统一向社会公布各定点院校招生计划。学生自愿在高考志愿表的相应栏目填报志愿,录取时由省招生办公室在院校所在批次录取结束后投档,由定点院校依据考生填报的志愿择优录取。定点单位所在县(市、区)生源、农村生源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三、录取程序。省卫生计生委于每年7月底根据省招生办公室提供的考试信息,将定向培养考生录取信息反馈各市,再由各市反馈各县(市、区)。各县(市、区)卫生计生局接到考生录取信息后,将通过电话或发送短信等方式通知考生或其家长,并在8月底前会同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与考生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书”。未满18周岁的考生须与家长一同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书”。考生凭定点院校录取通知书和“定向就业协议书”原件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定点院校办理入学报到手续。考生被录取后不能退档,不能转专业,否则取消当年录取资格。考生如改变定向意向未按时报到入学的,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四、2018年阳江市订单定向培养任务。2018年省下达我市的订单定向培养任务是40名,其中:临床医学本科15名、专科15名,中医学本科5名、专科5名。 订单定向医学招生以高考招生简章为准,具体报名方式请咨询市招生办。 处理单位:卫计局
处理时间:2018-05-17 09:37:30 处理状态:处理完 |